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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,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,及时上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。
二、建立健全统计台帐,对档案的收进、移出、销毁和实存、利用等各种情况数据及时准确地进行统计。
三、对档案的利用效果和典型事例进行收集和统计。
四、各项统计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,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 月1日至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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